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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分类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3-04-01
1、地面上停车位: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证归全体人员业主,因而开发商没有权利售卖开放式地面上车位。
2、无承诺的地底停车位:在房产买卖合同书中,开发商务必声明该住宅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于独立出让,不随房屋一起卖。要是没有相近的文字描述,地下车位也理应归业主按份共有,其盈利也应归业主。
3、已被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开发商卖房的情况下早已把地下车位的总面积平摊到每一个业主的的身上,而且按占比收过钱了,再把那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便是反复要钱。这种的地下车位办不上产权证,属全体人员住宅小区业主全部,严苛地说归属于住宅小区的服务设施。
4、人防设备:开发商依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地底人防设备,随后将之更新改造成地底停车位,运用人防设备改造的停车位盈利归全体人员业主现有。
5、产权车位:一般是开发商售卖给买房者的,此类车位能够申请办理产权证,获得产权的业主也是有交易权。产权车位能够售卖交易,它的使用年限一般与房子的土地使用权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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